個人資料蒐集聲明及服務條款
歡迎使用國立臺東大學原資中心(以下稱本單位)相關服務,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(以下稱個資法)第八條第一項規定,為了確保使用者之個人資料、隱私及權益之保護,當您已閱讀並同意「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內容」時,即表示您願意以電子文件之方式行使法律所賦予同意之權利,並具有書面同意之效果,請臺東大學原住民學生資源中心 依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規定,必須向您告知的各項聲明,請您務必詳閱。
一、 個人資料蒐集目的:
(一)因舉辦活動需要辦理保險與實名
(二)上述之相關業務或其他符合營業項目所定義之工作範圍。
二、 個人資料蒐集類別:
(一)識別類(例如:中、英文姓名、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、識別碼、學生或員工證號、聯絡電話號碼、地址、性別、出生地、 電子郵遞地址、帳戶號碼與戶名、其它識別證號或電子識別標章)、
(二) 特徵類(例如:出生年月日、國籍、個人照片、筆跡與紙本文件)
(三) 社會情況類(例如:職業、學經歷)
(四) 財務細節類(例如:銀行帳號、戶名或與本蒐集目的相關之財務資訊)等。
三、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
(一)期間:利用期間為本單位或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。
(二)地區:您的個人資料將用於本單位提供服務之地區,唯獨不會提供給非本中心工作人員。
(三)對象:本單位之業務往來機構、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。
(四)方式:電子文件、紙本,或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。
四、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,您就本單位保有您的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:
(一)查詢、閱覽、複本、補充、更正、請求停止蒐集、請求停止處理、請求停止利用、請求刪除等權利。